各学院:
为切实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,按照学校有关工作通知要求,切实落实“谁留人,谁主管”原则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
(一)落实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稳定以学院管理为主的原则,学院应成立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,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,负责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,常态化提醒学生强化人身、财产安全防范意识与法治观念。
(二)学院要对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动态研判,排查现存问题与安全隐患,逐项落实工作要求,并组织全体留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。
(三)学院要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,以留宿学生所在楼层或班级为单位设立临时负责人,落实留宿学生每日情况清单制度,做好学生日检、寝室晚点名,并确保假期临时负责人不断档。
(四)学院要切实掌握留校学生的生活、学习及健康动态,按时完成每日留宿管理情况数据填报,及时协调处理本学院学生留宿相关事务,遇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天值班人员汇报。
(五)学院要关注学生留宿变动情况,及时调整住宿安排,避免出现“一人住宿一寝”现象。
(六)学院要对本单位参与值班的学工干部进行专门培训,提高值班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二、留宿学生
(一)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9月12日,留宿申请不得超过放假时间。审核通过的留宿学生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寝室住宿,具体调整与变动以学校及后勤有关部门通知为准。留宿期间,禁止私自调换寝室、留宿外来人员。
(二)遵守校园、住宿园区管理规定,筑牢消防安全、水电安全、财产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网络安全等意识,严禁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。
(三)提高健康意识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勤通风、常保洁,营造安全健康的假期留宿环境。
(四)假期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、学院和住宿园区的统一安排管理,须自觉遵守学校及公寓各项管理规定,原则上不得一人单独住宿一间寝室。
(五)留宿期间,学生须于每天22:30前返回寝室,每天归寝后须在一楼宿管值班处进行签到,由于夜班等特殊情况迟归,须向寝室及学院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。
(六)留宿学生变更留宿时间或结束留宿返乡的,须报告临时负责人和所在学院,并务必在公寓楼宿管员处登记备案。
(七)留宿期间,如违反学校及公寓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的,将被取消留宿资格。
如发现任何影响公寓文明与安全的情况,应及时报告公寓宿管员、值班老师和辅导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学工部(学生处)
2026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