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

    通知公告

    当前位置 : 
    网站首页 > 正文

    关于举办2023年“5·25心理健康宣传月” 项目策划大赛的通知

    来源 :  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 : 2023-03-01

    各学院:

 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推进我校心理育人工作,加强“苁蓉·养心”品牌建设,经研究,决定举办我校2023年“5·25心理健康宣传月”活动项目策划大赛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大赛主题

    悦纳自我,“苁蓉”成长

    二、大赛安排

    1.宣传发动与报名:2月27日-3月13日17:00,各学院将报名表(见附件1)和活动策划书,电子版发送到525@zcmu.edu.cn。

    2.书面评审:3月14日-3月15日,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书面评审。

    3.现场展示与答辩:初定3月16日(周四)18:00,地点:滨文校区图书馆报告厅。现场评审方案见附件2。

    、奖项设置

    1.根据决赛最终成绩评出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5名,另设最佳人气奖2名

    2.获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经费资助,一等奖2000元,二等奖1000元,三等奖800元,最佳人气奖200元。活动结束后需提供符合学校规定的发票完成报销。

    工作要求

    1.加强统筹设计、保证质量。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要牵头部署,加强指导,参与策划。报名期间,请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做好活动方案撰写的指导工作,以保证参赛活动方案的质量。同时,请各学院指导参赛同学根据要求做好现场展示和答辩准备。

    2.紧扣活动主题、注重实效。方案设计要紧扣“悦纳自我”主题,促进学生在疫情之后的自我觉察,加强自我关怀,更好悦纳自我,要求体现积极心理学原则,注重参与面、创新性和实效性。要结合学院特色和本科生、研究生实际情况,开展心理科普类、心理自助类、互助成长类特色活动,鼓励以班级为单位策划活动,提高活动覆盖面和知晓度,增进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学校、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了解,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,增强心理危机识别意识,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
    3.抓好过程管理、及时总结。“5·25心理健康宣传月”活动期间,各学院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完成活动总结、做好宣传报道,并将活动总结材料及时提交给心理中心。

    五、其它事项

    现场评审环节请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组织4-10位同学代表学院参加现场展示和答辩。现场展示和答辩需结合PPT汇报,尽量形象、生动展现活动设计创意和思路。此外,请滨文校区各学院组织12-15名心理委员、院朋辈心理互助会成员(包含研究生心理健康组织成员、心理委员等)参加本次大赛的观摩学习,富春校区各学院可自愿组织参加。

    未尽事宜,请与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,联系人:段丹丹,电话:86611061。


    2023年2月27日

    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

    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(310053)

    校办电话: 0571-86633177 传真:0571-86613500 

    浙ICP备05040830号-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

    Copyright ©1959-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  


    • 企业微信号
    • 官方微博
  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    邮编:310053

    校办电话:0571-86633077 ,0571-86633177

    传真:0571-86613500

    Copyright © 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

    浙ICP备05040830号-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